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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
     作者: 简体中文  文件大小:74 KB 
     等级: 3星级  软件格式:模拟试题
     添加时间:2008年01月06日 10时50分44秒   语言:简体中文
     开 发 商:广东省培训网  授权方式: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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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2001年)
      A.工商机关所处罚款
      B.银行加收的罚息
      C.司法机关所处罚金
      D.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
      [答疑编号2005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有( )。(2005年)
      A.啤酒企业的广告费
      B.化工厂为职工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
      C.房地产企业支付的银行罚息
      D.商业企业发生的资产盘亏扣除赔偿部分后的净损失
      [答疑编号2005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
      A.缴纳的消费税
      B.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C.存货跌价准备金
      D.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答疑编号2005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有( )。
      A.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B.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C.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答疑编号2005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税收滞纳金
      B.购建固定资产支出
      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D.营业税
      [答疑编号2005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四、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P191)
      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解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应当提取折旧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答疑编号2005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五、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P193)
      (1)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税法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
      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案例1】
      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6000万元,占乙公司20%的股权。
      (1)2006年度,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回货币资金100万元。
      (2)2006年度,甲公司从乙公司分配取得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3)2006年度,乙公司为甲公司支付了150万元的费用,该笔费用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
      (4)2006年度,乙公司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500万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06年度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合计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005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合计是850万元。根据规定,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货币资产100万元;(2)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300万元;(3)乙企业为甲公司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费用150万元;(4)乙公司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500万元,甲企业按照20%的股权比例应确认投资所得300万元。
      【解析】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2)对于从乙公司取得的投资所得,2006年度甲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答疑编号2005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甲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80万元。计算公式为:850÷(1-15%)×(33%-15%)=180万元。
      【解析】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税法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3)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机器设备时,乙公司在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答疑编号2005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机器设备时,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4)如果甲公司从乙公司分配取得的股票,应如何确认投资所得?
      [答疑编号2005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案例2】
      甲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200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销售费用14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1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30万元。
      (4)财务费用28万元,其中向关联企业借款400万元,支付的利息费用20万元,已知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年利率为5%,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4%。
      (5)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7)甲企业2004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80万元,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60万元。
      (8)甲企业持有位于深圳特区的乙企业20%的股权,乙企业2006年实现利润400万元,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已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假设乙企业没有纳税调整因素)。
      由于该企业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直至2007年2月20日,该企业才向税务机关报送了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甲企业适用33%的税率)。
      [答疑编号2005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计算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1)计算会计利润=(4600+400)-3800-14-6-140-28-232-100=680(万元)
      (2)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广告费应调增额=110-(4600+400)×2%=10(万元)
      ②业务宣传费应调增额=30-(4600+400)×5‰=5(万元)
      ③财务费用应调增额=20-600×50%×4%=8(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额=30-[1500×5‰+(4600+400-1500)×3‰]=12(万元)
      ⑤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的罚款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全额调增。
      ⑥工资的纳税调整增加额=320-280=40(万元)
      ⑦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60-280×(14%+1.5%+2%)=11(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10+5+8+12+10+40+11=96(万元)
      【解析】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时,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3)应纳税所得额=680+96=776(万元)
      (4)应纳所得税额=776×33%=256.08(万元)
      (5)从乙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税款=400×(1-15%)×20%÷(1-15%)×(33%-15%)=14.40(万元)
      (6)甲企业2006年应纳所得税=256.08+14.40=270.48(万元)
      2.甲企业于2007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00501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甲企业于2007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企业于2月20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已经超过了纳税申报期限。
      【案例3】
      2007年2月,某粮食类白酒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产品销售收入100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会计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查账稽核。该企业便委托甲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经查账核实以下几项支出:
      (1)支付某电视台广告费1000万元;
      (2)支付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3)赞助支出(赞助某青少年足球俱乐部)200万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59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5)缴纳工商部门的罚款100万元;
      (6)缴纳税收滞纳金和罚款100万元;
      (7)该企业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罚息2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答疑编号20050124: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3答案】
      (1)支付电视台的广告费10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解析】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业务宣传费500万元不得据实扣除,其纳税调整增加额=500-10000×0.5%=450(万元)
      【解析】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0.5%的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
      (3)赞助支出2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4)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9-(1500×5‰+500×3‰)=50万元。
      (5)缴纳工商部门的罚款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6)缴纳税务机关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7)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加收的罚息20万元,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8)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0+450+200+50+100+100=3900(万元)
      (9)2006年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3900×33%=1287(万元)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P213-214)
      (1)股票转让净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计入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释】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例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非货币资产收入
      B.到期国债利息收入
      C.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
      D.转让股票的净收益
      [答疑编号2005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2.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P215)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3)资本的利息
      (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6)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3.准予列支的项目(P215)
      (1)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但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列支。
      【相关链接】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列支。
      (2)交际应酬费(P216)
      ①工业、商业等经营货物的企业(交增值税):5‰、3‰
      ②交通运输、娱乐、服务业(交营业税):10‰、5‰
      【例题】某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业)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 )。
      A.15
      B.11.5
      C.8.4
      D.6.5
      [答疑编号2005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服务业适用500万元的标准;(2)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500×1%+(1000+800-500)×0.5%=11.5万元。
      (3)捐赠(P216)
      ①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
      ②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列支,但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解释】注意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4)技术开发费(P216)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某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款物价值100万元,直接资助当地某高校研究开发经费6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980
      B.5040
      C.5124
      D.5137
      [答疑编号2005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因此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的捐赠100万元无需进行调整;(2)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全额扣除,因此直接资助某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60万元无需进行调整;(3)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免税;(4)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20=4980(万元)。
      【例题2】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有( )。
      A.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B.资本的利息
      C.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D.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答疑编号2005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案例1】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娱乐业,2006年的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1500万元,缴纳营业税300万元。
      (2)营业成本750万元。
      (3)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包括交际应酬费60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比2005年增长12%)。
      (4)财务费用108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费用80万元。
      (5)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20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直接资助某高校研究经费6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案例1答案】
      (1)利润总额=(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万元)
      (2)交际应酬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500×10‰+1000×5‰)=50(万元)
      (3)技术开发费比2005年增长超过1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4)资本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5)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6)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7)应纳税所得额=222+50-40+80-100+10=222(万元)
      (8)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22×(30%+3%)=73.26(万元)
      【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解析2】股票转让净收益120万元应纳税,无需调整。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P230)
      【例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答疑编号2005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纳税人,选项CD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掌握)
      1.工资、薪金
      (1)定义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例题】张某2006年的全年工资为30000元,则2006年度应纳税额=[(30000÷12-1600)×10%-25]×12=780元。
      (2)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3)年底双薪
      2.劳务报酬
      【例题1】张某2007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例题2】张某2007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3.稿酬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解释】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2)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例题1】张某2007年2月取得稿酬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1-20%)×20%×(1-30%)=0.56万元
      【例题2】某作家2006年1月5日从甲出版社取得稿酬600元,4月20日从乙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由于稿酬按次征收,所以1月5日取得的稿酬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不合并征收),4月20日的稿酬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
      【例题3】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三个月,三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3000元、4000元和5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316元
      B.1344元
      C.1568元
      D.1920元
      [答疑编号2005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该作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4000+5000)×(1-20%)×20%×(1-30%)=1344元。
      【例题4】国内某作家完成了一部小说,3月份第一次出版获得稿酬20000元,8月份该小说再版获得稿酬10000元,该作家两次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360元
      B.4800元
      C.3460元
      D.4660元
      [答疑编号2005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第一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3)第二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30%)=1120元。
      【例题5】王某取得稿酬20000元,讲课费4000元,已知稿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2688
      B.2880
      C.3840
      D.4800
      [答疑编号2005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1-20%)×20%×(1-30%)+(4000-800)×20%=288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例题】张某2006年2月取得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600元
      6.财产转让所得
      (1)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7.捐赠的处理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题1】张某2006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元:(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4000×30%=1200元;(3)应纳所得税额=(4000-1200)×20%=560元。
      【例题2】张某2006年2月取得稿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元:(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4000×30%=1200元;(3)应纳所得税额=(4000-1000)×20%×(1-30%)=420元。
      8.境外收入的处理
      【例题】张某(中国居民)在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在境外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00元,而5000元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境内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则少缴的200元需要补缴。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P240)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解释】普通的储蓄存款利息应纳税。
      【例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获得的保险赔款
      B.王某出租房屋所得
      C.李某领取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D.赵某领取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退休工资
      [答疑编号2005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2】某高校退休职工夏某11月份取得下列收入中,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工资 1750元
      B.国债利息收入1100元
      C.稿费1600元
      D.省政府颁发的环保奖20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退休工资”属于免税项目;(2)选项BD属于免税项目;(3)选项C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00-800)×20%×(1-30%)=112元。
      
      四、纳税申报(P241)
      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纳。
      【案例1】
      大学教授李某2007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2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已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所得适用税率均为20%。
      要求:
      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答疑编号20050211: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答案】
      (1)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900-1600)×10%-25=105(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1-20%)×20%×(1-30%)=560(元)
      (3)讲学收入500元低于扣除额800元,不纳税。
      (4)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440(元)
      (5)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5+560+440=1105(元)
      【案例2】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
      计算孙某2006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20050212: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2答案】
      (1)稿酬应纳税额=50000×(1-20%)×20%×(1-30%)=5600(元)
      (2)审稿收入(劳务报酬)应纳税额=15000×(1-20%)×20%=2400(元)
      (3)翻译收入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4)在A国的讲学收入按照中国税法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应补缴税款:5200-5000=200(元)
      在B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应纳税额=70000×(1-20%)×20%=11200(元),无需补缴税款。
      (5)孙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600+2400+440+200=8640(元)
      【案例3】
      中国公民王某2006年取得以下收入:
      要求:计算王某2006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1月20日,参加文艺演出取得收入20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参加文艺演出的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2)在A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0000元,在B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000元,已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元和15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①稿酬按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250000×(1-20%)×20%×(1-30%)=28000元,无需补税;②演出按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元。(4)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000元。
      (3)3月20日,取得足球彩票收入50000元,当初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30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足球彩票收入的应纳税额=(50000-50000×30%)×20%=7000(元)
      【解析】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转让房产应纳税额=(300000-150000-21000)×20%=25800(元)
      【解析】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100+7000+25800=36100(元)
    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P248)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P248)
      (1)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未确定或者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3)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4)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解释】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产税,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P249)
      【解释】房产税只对内不对外。
      【例题1】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
      A.城区房产使用人
      B.城区房产代管人
      C.城区房屋所有人
      D.城区房屋出典人
      [答疑编号2006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B.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房屋,该集体单位为纳税人
      C.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的房屋,该个人为纳税人
      D.产权出典的房屋,出典人为纳税人
      [答疑编号2006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二)房产税的计算(重点)
      特殊规定(P250)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例题1】应纳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元。
      A.6000
      B.4500
      C.1500
      D.1250
      [答疑编号2006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应纳房产税=500000×(1-25%)×1.2%=4500(元)。
      【例题2】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06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6年度应纳房产税( )。
      A.24万元
      B.22.80万元
      C.30万元
      D.16.80万元
      [答疑编号2006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用于对外投资联营的部分,由于其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视同出租,其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即每年的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应纳税额=50万元×12%=6万元;(2)剩余部分以房屋余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2500×70%×(1-20%)×1.2%=16.80万元。两项合计,该企业应纳房产税22.80万元。
      【例题3】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6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6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
      A.1.632万元
      B.0.816万元
      C.0.516万元
      D.1.652万元
      [答疑编号2006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51)
      【例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疑编号2006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而非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车船税(2007年重大调整)
      1.纳税人(P253)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例题】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
      [答疑编号2006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征税范围(P253)
      (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
      (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4)摩托车
      (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解释】注意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区别。
      【例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有( )。
      A.小轿车
      B.货船
      C.摩托车
      D.三轮汽车
      [答疑编号2006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54)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三、印花税
      1.纳税人(P255)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例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代理人
      D.合同的鉴定人
      [答疑编号2006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2.印花税的计税依据(P258)
      举例:A、B企业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的金额来计算印花税率。A委托B加工烟丝,签订加工合同,A提供100万元烟叶,并给B40万元加工费,此处以加工费乘以税率来计算印花税。
      举例:A、B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标的为100万元,运费为10万元,分别按照各自交印花税税。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则按照税率高的来计算。
      【例题1】2005年3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由甲向乙提供货物并运输到乙指定的地点,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其中包括货款和货物运输费用。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0.3‰,货物运输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0.5‰。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应纳印花税额是( )万元。
      A.0.24
      B.0.15
      C.0.09
      D.0.06
      [答疑编号2006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因此,甲企业应纳印花税额=300×0.5‰=0.15(万元)。
      【例题2】2005年3月,甲企业注册了新商标,领取了一份商标注册证;与某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600000元,另外支付货物运输费50000元;与工商银行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0元。已知商标注册证按件贴花5元,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分别为0.3‰、0.5‰、0.05‰。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元。
      A.250
      B.255
      C.260
      D.265
      [答疑编号2006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印花税税额=5+600000×0.3‰+50000×0.5‰+1000000×0.05‰=260元。
      【例题3】甲公司2005年8月开业,领受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甲、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金额300万元,需支付的加工费为20万元;另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额为( )。
      A.200元
      B.220元
      C.240元
      D.600元
      [答疑编号2006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应纳印花税=200000×0.5‰=100元;(2)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应纳印花税=10×1‰=100元;(3)权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5元×4=20元。
      3.税率(P256)
      【例题1】下列税率形式中,适用于印花税的有( )。
      A.定额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比例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答疑编号2006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例题2】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形式的税种有(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D.营业税
      [答疑编号2006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印花税和消费税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四、契税
      1.纳税人(P261)
      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出让土地和出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
      [答疑编号2006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征税范围(重点)(P261)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解释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解释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析、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解释3】视同转移、缴纳契税的特殊情况:(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1】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契税的有( )。
      A.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幢楼抵押
      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
      C.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
      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
      [答疑编号2006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例题2】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
      A.接受作价房产入股
      B.承受抵债房产
      C.承租房产
      D.继承房产
      [答疑编号2006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3.契税的计税依据(P262)
      【例题1】某公司2002年3月以3500万元购得某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 )万元。
      A.120
      B.105
      C.180
      D.15
      [答疑编号2006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契税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缴纳契税=3500×3%=105(万元)。
      【例题2】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为( )万元。
      A.2.4
      B.2.1
      C.4.5
      D.0
      [答疑编号2006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收契税;(2)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纳契税,出售住房时不缴纳契税。本题的计算过程:80×3%=2.4(万元)。
      4.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P263)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合同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相关链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的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重大调整)
      1.纳税人(P264)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例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答疑编号2006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征税范围(P264)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相关连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例题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市证券交易所用地
      B.某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委会办公用地
      C.某大型钢铁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某市一大型超市用地
      [答疑编号2006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例题2】我国目前只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疑编号2006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计税依据(P26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例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之前,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疑编号200601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P268)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
      【例题1】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构成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B.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C.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D.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6012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例题2】某企业一月份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所得税13万元。如按7%的税率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万元。
      A.4.2
      B.2.1
      C.3.29
      D.3.01
      [答疑编号2006012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30)×7%=3.29(万元)。

      七、车辆购置税
      1.征税范围(P269)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2.车船税的征税范围:(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摩托车;(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P270)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题】甲汽车制造厂向乙销售小汽车,价款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向乙收取了5万元的手续费:(1)甲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1+17%)]×17%;(2)甲企业应纳消费税=[100+5÷(1+17%)]×8%;(3)乙应纳车辆购置税=[100+5÷(1+17%)]×10%。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72)
      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八、土地增值税
      1.征税范围(P272)
      (1)转让的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连接】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
      【解释】房地产的出租、抵押,由于房地产的产权未发生转让,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3)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解释】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相关连接】土地、房屋权属的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但以受赠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当事人,应缴纳契税。
      【例题1】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他人
      B.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他人
      C.某市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教育部门将土地使用权赠与某学校
      D.某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某养老院
      [答疑编号2006012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李某2000年3月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公寓作为投资,2005年5月以5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套公寓出售给郑某。郑某在此次房屋交易中应缴纳的税种有( )。
      A.印花税
      B.契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6012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1)买方缴纳契税、印花税;(2)卖方缴纳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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